駕照不到一年上高速扣分了怎么處理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6-13 17:04:22
標簽:高速
瀏覽(67331)
在學習駕駛知識的時候,我們知道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,必須有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才可以上高速。但是很多新手司機不注意這點還是自己上高速,那么,駕照不到一年上高速扣分了怎么處理?
駕照不到一年上高速扣分了怎么處理
根據(jù)“123號令”第六十四條款規(guī)定,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(即駕駛證正本“初次領證日期”之日起的12個月內);實習期被延長的,“初次領證日期”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。
“123號令”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,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。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,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。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,將被處200元罰款。
駕照實習期不貼“實習標志”將處罰200元
根據(jù)“123號令”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(guī)定: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,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(tǒng)一樣式的實習標志。交警提醒,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、懸掛統(tǒng)一標志;粘貼、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;粘貼、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“新手上路”、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,都將被視為未貼標,處200元罰款。
交警提醒,在2012年初次申領和增加準駕車型后未滿12個月的“新手”請盡快到交警部門領取免費“實習標志”,并按規(guī)定粘貼或懸掛。即日起,“新手”可以憑駕駛證到各個轄區(qū)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、車管所(分所)領取實習標志。
駕照實習期記滿12分將注銷駕照
“123號令”第六十九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,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。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準駕車型的,注銷其準駕車型駕駛資格。換言之,明年起“新手”如有2次沖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,就將被注銷駕駛資格。
此外,持有a1、a2、a3、b1、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,實習期限延長一年。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,也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。
駕照不到一年上高速扣分了怎么處理,通過本文的介紹你應該有所了解。在實際中,大家應該嚴格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才能避免出現(xiàn)違法的行為。